广西南宁南宁市2018年第九十二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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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报南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将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以下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设计要求 GC****-***地块位于江南区智和路以北,三津大道以东,宗地号为************GB*****,出让用地面积为*****.**平方米(折合**.***亩);土地批准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用地**年。 主要规划设计条件:容积率≥*.*且≤*.*,建筑密度≥**%且≤**%,绿地率≥**%,建筑限高≤**米,应高低错落,并与周边环境协调。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南宁市规划管理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的规定执行。 GC****-***地块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万元。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在南宁市区范围内,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被认定存在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行为以及严重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建设要求 (一) 本地块上须配建不少于***套人才安置房,总建筑面积不少于*****平方米,户型建筑面积及套数分别为:***平方米户型***套,用于安置南宁市江南区辖区内引入的科技产业高级人才,其他商品房可由竞得人通过市场流通。人才安置房的户型及设置位置由江南区政府于项目开工前选定,竞得人须按要求提供项目总平设计及户型设计方案。 (二)竞得人取得土地后应优先开发建设人才安置房,自取得土地不动产证之日起,须于**个月内完成人才安置房的建设;经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按照《关于南宁市商品住房全装修分级指南的通知》(南建规〔****〕*号)文中的装修标准进行交付,并按销售价格****元/㎡(含装修),限定销售给江南区辖区内引入的科技产业高级人才,由市工信委、江南区政府共同核定销售对象。人才安置房自安置的人才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年内(含*年)不得转让。具体建设、装修要求及后续监管事宜详见《江南区科技产业高级人才安置房D*地块建设项目履约协议》。以上内容由江南区政府负责监管。不动产权证上须备注本项目预售的条件和人才安置房限制转让的年限。 (三)本地块项目作为智慧小区,竞得人须按照智慧小区三星级以上建设标准进行开发建设(参照标准依据《五象新区智慧小区星级评价标准(暂行)》,其中人才房配置不低于***元/㎡的智能家居产品,市场流通商品房须配置不低于***元/㎡的智能家居产品(智能家居产品的平台技术要求、智能家居主要零部件及技术要求详见附件)。小区建设后由江南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智慧小区星级标准进行认定,若未达到三星级标准,由竞得人整改直至符合标准。 (四)竞得人须按智慧小区申报商品房预售证时均须经江南区政府审核同意并出具书面意见后,方可开展商品房预售等工作。 四、本期出让地块采用 “限房价、限最高地价、竞产权移交住房”挂牌公开出让方式。 本地块新建商品住房销售均价(毛坯价)为****元/㎡(不含人才安置房),最高土地单价为***万元/亩(折合楼面地价约****元/㎡)。 当报价大于或者等于***万元/亩(楼面地价约****元/㎡ )时,竞得人须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地价款。 当挂牌价格小于等于***万元/亩时,按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当地块挂牌价格等于***万元/亩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继续竞买的,转为在此基础上向上竞产权移交住房配建面积,按投报配建面积比例最大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首轮投报配建面积为不少于****㎡,每次投报须为***㎡的整数倍。 五、本期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竞买申请人可自公告之日起,自行登录南宁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http://***.******.***.cn)下载本期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时**分止到南宁市锦春路*-*号市国土资源局*楼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或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号南宁市民中心B座*楼对外服务窗口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竞买保证金必须在****年**月**日**时**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汇入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经核查,符合竞买人条件的,南宁市国土资源局授权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号南宁市民中心B座*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大厅;挂牌报价时间为****年**月**日*时至****年**月**日上午**时**分。 八、联系方式 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 联系人:朱爱娇、谢源 联系电话:****-*******、*******、*******(传真) 联系地址:南宁市锦春路*-*号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 九、查询网址 Http://***.******.***(中国土地市场网) Http://***.******.***.cn(南宁市国土资源局网) Http://***.******.***(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