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湖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2019年度湖州市本级(含吴兴区、南浔区)政府采购租赁服务定点项目承诺入围的更正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一.采购人名称:
湖州市财政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
****年度湖州市本级(含吴兴区、南浔区)政府采购租赁服务定点项目承诺入围
三.采购项目编号:
HZCG****-**
四.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年**月*日
五.更正理由:
采购需要
六.更正事项:
*、公告中“七、承诺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中“*、具有提供租赁服务的能力”现更正为“*、具有提供货物、设备租赁服务的能力”;
*、招标文件第*页“(三)直接议价、二次竞价的选择”中“选择供应商可任选如下一种方式:①在“政采云”平台选取。采购单位可以指定一家定点供应商并由“政采云”系统随机抽取*家以上定点供应商进行竞价,也可以由“政采云”系统随机抽取*家以上定点供应商进行竞价。②在线下选取:采购单位可以在定点供应商中指定或随机选择三家及以上进行竞价。”现更正为 “采购人可以指定一家定点供应商并由“政采云”系统随机抽取*家以上定点供应商进行竞价,也可以由“政采云”系统随机抽取*家以上定点供应商进行竞价。”;
*、招标文件第*页“*、比较与评价。参与竞价的定点供应商应当接受采购单位或系统的比较与评价,最终得分按以下方式计算:
最终得分由报价、资信及技术服务得分两部分组成,权重分别为**、**。其中:
(*)价格分(**分),按如下标准计算:
以有效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报价等于基准价时,价格分为**分;
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保留两位小数。
(*)资信及技术服务分(**分),根据定点供应商提供的实施方案、人员配备、实施设备、供货期及质保期承诺等内容,综合评定进行打分。”
整段现更正为“*、比较与评价。参与竞价的定点供应商以报价、资信与技术等因素接受采购单位或系统的综合评定。”。
*、招标文件第**页“*、有效的印刷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取消该条要求。
七.其他事项:
招标文件中相关条款均做相应调整。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点:湖州市民服务中心(金盖山路**号)*号楼*楼
联系人:陆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