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关于2018年度定点委托医学检验机构项目的采购结果更正公告(废标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一、采购单位名称:下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本级) 二、采购项目名称:****年度定点委托医学检验机构项目三、采购项目编号:****-********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六、采购公告首次发布日期:****-**-**七、定标日期:****-**-**八、采购结果:采购结果:失败失败原因杭州******质疑:杭******应定义为无效投标人。
经核查,杭******没有生化、免疫等检测项目的执业许可,且招标文件已经规定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也不允许分包,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杭******不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其投标无效,至此,有效投标人仅两家。根据相关规定,故本次招标作废标处理。 九、公告发布范围: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杭州财税网、杭州政府采购网十、更正事项及更正理由:更正事项:因有效投标人不足*家,本次招标作废标处理。更正理由:本招标项目中标结果公告于****年*月**日发布,杭州******于****年*月**日提交质疑申述材料,质疑:杭******应定义为无效投标人,杭******的营业范围只有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和病理专业,此次招标覆盖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外送项目以生化、发光免疫为主,杭州美联医学检验所不能满足此次招标的服务要求,应做无效标处理。 经核查,杭******没有生化、免疫等检测项目的执业许可,且招标文件已经规定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也不允许分包,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杭******不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其投标无效,至此,有效投标人仅两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的规定,故本次招标作废标处理。更正的其他事项:/十一、联系方式:*、采购单位采购单位名称:下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本级)地点:杭州市下城区绍兴路***弄**号*号楼联系人:张军联系电话:*********、采购机构采购机构名称:浙江省******地点:杭州市凤起路***号同方财富大厦**层联系人:徐建联系电话:****-********传真:****-*********、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杭州市下城区财政局地址:杭州市朝晖路联锦大厦A座投诉受理人:彭先生监督投诉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