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西青房信彩虹城亲和美园及亲和良园限价商品住房余房顺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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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公开、公平、公正地做好彩虹城亲和美园*-**、**号楼及亲和良园*-*号楼限价商品住房余房的销售工作,我公司将在彩虹城销售中心按客户现场登记认购顺序进行公开销售。具体销售方案如下:一、基本情况天津******开发建设的彩虹城亲和美园*-**、**号楼限价商品房项目,取得销售许可证时间为****年**月*日,销售许可证号为:津国土房售许字【****】第****-***号。项目位于西青区大寺新家园亲润道*号。天津******开发建设的彩虹城亲和良园*-*号楼限价商品房项目,取得销售许可证时间为****年**月*日,销售许可证号为:津国土房售许字【****】第*****-***号。项目位于西青区大寺新家园亲润道*号。二、购房(一)依据《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印发规范限价商品住房管理有关意见的通知》(津国土房发〔****〕**号)的有关规定,凡持有房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购买条件审核情况告知单》(以下简称“告知单”)且未购买其他限价商品住房的,符合天津市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非限购客户,自本公告下发之日起可在彩虹城项目销售中心进行选房顺序书面登记。(二)彩虹城(亲和美园、亲和良园)余房采用书面登记顺销方式销售,符合资格条件家庭均可进行登记, 并按登记顺序进行选房。(三)登记家庭应持“告知单”原件、身份证原件进行书面登记。经查验符合条件的,发放选房收件凭证,证载人持本人身份证和《彩虹城收件凭证》按照规定的选房时间到销售中心签定购房协议。三、提醒事项(一)根据《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印发规范限价商品住房管理有关意见的通知》(津国土房发〔****〕**号)(以下简称《通知》),本项目为通知下发后核发销售许可证的限价商品住房项目,购房人在购买*年后上市转让的,应转让给符合限价商品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回购。(二)根据《通知》规定,户型选择规则为申请家庭人口为单人户的,申请购买一居室户型;申请家庭人口为两人(含)及以上的,可以申请购买任意户型限价商品住房。(三)根据《市国土房管局市民政局关于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审核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国土房保〔****〕***号)规定,申请人在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有效期内未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其限价房资格证自动作废,作废超过*年后,申请人可再申请一次。(四)在申请签订限价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前,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对参与彩虹城销售现场书面登记家庭的申请人过世、瞒报婚姻情况、新增住房等情况进行筛查复核。符合准入条件的,可以办理后续购房手续;经审核不再符合准入条件的,取消购房资格,不得办理后续购房手续。(五)本公司承诺未委托任何个人或其他组织参与销售及相关流程,请各位登记客户警惕不法分子以代买限价商品房、代办相关手续为名骗取定金、好处费等违法行为,以免造成财产损失,否则引起相关损失与我司无关。(六)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天津******所有。彩虹城销售中心地址:西青区大寺新家园内储祥道**号(亲和美园底商),工作时间:早*点至晚**点(周六日不休息),销售热线:********,********。特此公告天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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