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城[东城]北京市东城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2019政务中心食堂劳务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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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受北京市东城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政务中心食堂劳务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政务中心食堂劳务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AXD-QZF**-******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先生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北京市东城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育群胡同*号联系方式:唐科长********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北京******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先生***********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王府井大街***号—*号B*层B***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名称:****政务中心食堂劳务服务项目基本概况:项目基本概况:北京市东城区政府政务中心食堂餐饮服务。东城区政府政务中心食堂工作日早餐人数***人、午餐***人、晚餐***人,周末、节假日不低于***人早、中、晚三餐。每周五向就餐人员提供一次外卖制作,主要品种为包头、烧饼、面点及不多于四种熟食。采购人负责原材料、低值易耗、物料、水电气,厨房餐厅用品、用具、设备及厨房杂品的采购,采购人员只提供工作日用餐,不提供住宿、办公场所,办公用品及办公设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和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时间:****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北京市东城区王府井大街***号—*号B*层B***招标文件售价:¥***.*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售出不退。现金。 四、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五、开标时间:****年**月**日 **:**六、开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王府井大街***号—*号B*层B*** 七、其它补充事宜凡前来报名的投标申请人,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本人或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文件原件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复印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留存招标代理机构,原件查验后当场退回。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进口产品管理。 附件-详情.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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