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东浦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单位义齿加工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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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及贯彻落实省、市有关部门《关于非营利性医院三大类药品及部分消耗品实行招标采购的通知》精神。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有效的降低医疗成本,更好的满足临床需要,经有关部门核准,东浦、灵芝、东湖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决定联合对义齿加工采购实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项目:义齿加工采购。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合同期:合同签订期限为*年,合同期内如遇上级有关部门集中招标采购规定的,按上级部门规定执行,本合同自然终止。合同签订不定数量,数量由招标单位根据实际需求通知中标单位供货。合同期内如因技术质量不过关招标方可随时单方面终止协议,如质量满意经综合评估后可续签合同(合同条款根据双方协商可适当修改)。 四.投标供应商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且近两年来无不良销售记录,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不在省卫计委、市卫计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满足以下条件并提供证件: *.*持有医******营业执照。 *.*持有医******许可证。 *.*持有生产企业产品授权书。 *.*持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以及与之配套的《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或《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 *.多家具有投标资质的关联企业只接受其中一家参加招投标活动。 五.招标文件发放 *.索取时间: ****年 ** 月** 日至 **月** 日止(上午*:**--**:**下午**:**---**:**)。 *.投标时间: ****年 ** 月**日 *:**-**:** *.地点:绍兴市越城区东浦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楼办公室。 *、联系人 陈英 电话 ******** *.投标人凭单位授权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要求所需的证件复印件索取,以上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六.其他详见标书 绍兴市越城区东浦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