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攸县公安局机关食堂劳务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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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攸县******受攸县公安局的委托,对攸县公安局机关食堂劳务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攸县公安局机关食堂劳务服务项目
*.*政府采购编号:攸财采计【****】***号,委托代理编号:YXZT-FW/****/**。
*.*招标内容:由采购人统一配送食材,中标公司负责提供服务团队按议定菜谱进行食材清洗、加工、售卖、提供就餐服务、食堂卫生、食材管理、部分住房及客房卫生。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八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服务期限:*年
*.*采购预算:**万元/年,三年共***万元。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即:
(*)提供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登记证书;
(*)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
(*)提供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或其他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提供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已办理五证合一的单位可不提供社保登记证)或其他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提供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人具有餐饮服务或餐饮管理服务等相近经营范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有意投标的投标人于****年**月**日至****年**月**日(节假日除外),上午*:**-**:**、下午*:**-*:**携带一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须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到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处购买招标文件:
① 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②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登记证书)。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售价:肆佰元整,现金支付,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指定开标室(株洲市天元区牛家牌路***号)。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贰万元从其基本账户转(汇)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现金方式和非投标人单位账户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六、质疑和投诉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如对质疑答复有异议,可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攸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投诉。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攸县公安局
地 址:攸县春联街道迎宾大道旁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攸县******
地 址:攸县联星街道枫岭大道景秀家园门面房*C栋***
联 系 人:艾先生、吴女士、陈女士
联系电话:****-********、***********、***********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