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遵义赤水市交通局突出“四重点” 强化水上交通安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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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强“重点水域”安全监管。强化对渡运区、旅游区、通航密集区、水上水下活动区等重点水域的检查和巡查,坚决杜绝和依法严处船舶不适航、超载、冒险航行等违法违规行为,认真开展船舶安全设备和船员履职能力检查,严把船舶适航和船员适任关,严厉打击客货运输船舶超员超载、非法载客、非法营运等行为,严禁船舶带病航行。 二是加强“重点船舶”安全监管。针对城区餐饮娱乐船、景区游乐船、渡口渡船等重点船舶,检查船舶停泊、适航安全、人员值班值守、消防设施设备配备是否有效、配电房(箱)用电线路及荷载等情况,切实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把各项安全防控措施落到实处,督促船舶经营人做好防火、防爆、防冻、防滑等工作,保障船舶和人员上下船的安全。 三是加强“重点时段”安全监管。抓好“春运”、“六月安全月”、“汛期”、“十一黄金周”等重点时段的水上安全监管工作,坚持提前介入,提前制定相应检查方案对辖区船舶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对安全隐患零容忍。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加大现场检查力度,加大现场巡航和电子巡航的力度,针对节假日船员存在探亲访友的特点,重点核查船舶最低配员人数,以确保船舶航行安全。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转发气象预警信息,督促船舶认真做好恶劣天气的防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