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电动机工具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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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洛某部委托,就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洛某部电动机工具采购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洛某部电动机工具采购项目,DYZBLY-****-***号。
二、中标项目简要说明:本项目为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洛某部电动机工具采购项目,主要采购电锤、切割机、手电钻等电动工具一批。交货地点:重庆市周边***公里、河北省张家口市周边***公里、四川省成都市周边***公里和河南省洛阳市周边***公里(具体地点以甲方通知为准)。交货期:接甲方通知交货之日起**日历天,质保期:验收合格后*年。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评标日期及地点:****年**月*日下午**时**分,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开标四室评标四室。
五、评标委员会名单:崔元贵、唐小明、杨华伟、师龙辉、黄文彬。
六、中标候选人名称、地址和金额:
第一中标候选人:******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王城大道升龙广场E区*座*单元****室
投标总报价:*******元(壹佰玖拾万元整)
第二中标候选人:******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太康东路***号B**幢*-***
投标总报价:*******.**元(壹佰捌拾捌万陆仟陆佰元整)
第三中标候选人:******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牡丹大道***号宝龙城市广场*幢*-****
投标总报价:*******.** 元(壹佰玖拾捌万零伍佰陆拾柒元整)
七、公示媒体:《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八、公示日:****年**月*日—****年**月**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中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再受理。
九、公示日内代理机构(或招标单位)未收到书面异议,招标单位定标后发放中标通知书,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于*个工作日内到代理机构(或招标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发放中标通知书首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招标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招标单位名称、地址和联系人和电话:
招标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洛某部
联 系 人:樊先生
电 话:****-********
十一、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和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洛宜路与经五路交叉口东宇大厦****室
联 系 人:罗女士
电 话:****-********
邮 箱:******
十二、附: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洛某部电动机工具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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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