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关于伊河东堤开元大道南侧司马街东侧绿化灌溉打井及配套项目的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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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洛阳市洛龙区水利局委托,就伊河东堤开元大道南侧司马街东侧绿化灌溉打井及配套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磋商,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一、磋商项目名称及编号:伊河东堤开元大道南侧司马街东侧绿化灌溉打井及配套项目,DYZBLY-****-***号。二、磋商项目简要说明:打**米深机井*眼,机井井壁管为φ***水泥管。配套水泵(***QJ-**-**)*台,**T压力罐*套,压力罐基础、水泵扬程配管、防水电缆等。共分为*个标段。工期:**天。三、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四、磋商评审日期及地点:****年**月**日下午**时**分,洛阳市洛龙区洛宜路与经五路交叉口东宇大厦****室五、磋商小组名单:和广磊、王铁弓、刘素敏。六、成交人名称和地址:偃******,偃师市槐化路**号七、成交金额:******.** 元(肆拾伍万伍仟陆佰元整)八、公告媒体:《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告期为*个工作日。九、公告期:****年**月**日十、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十一、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十二、单位名称、地址和联系人和电话:采购单位:洛阳市洛龙区水利局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号行政中心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 十三、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 电话和电子邮箱:代理机构:******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洛宜路与经五路交叉口东宇大厦****室 联 系 人:韩女士电 话:****-******** 邮 箱:**********@qq.com十四、附:伊河东堤开元大道南侧司马街东侧绿化灌溉打井及配套项目磋商文件。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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