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车辆分公司高亮车灯产品采购项目单一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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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人名称:直属单位-******二、采购项目名称:车辆分公司高亮车灯产品采购项目三、采购预算:**.**万四、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高亮车灯 品牌:南****** 型规:SHDT-H*-DC** 数量:***个(等)五、采用单一来源理由: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采用专利采购,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六、补充说明: *.南******是本次采购清单内高亮车灯产品的生产厂商;
*.该清******临修项目采购,属于日常维修备件;
*.该清单产品均为司机室座椅维修用零备件,不涉及系统整体改造;
*.清单内产品已在列车上广泛应用,各类技术要求符合设备原设计要求,质量安全可靠。因此现申请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七、拟定供应商:南******八、实施单位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
地点:上海市石龙路***号*号楼***室
受理电话:***-***************
九、质疑意见受理方式: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或七个自然日内,向******合约管理部或监察室提出意见,网上受理邮箱e******。 合约管理部受理电话:*************** 监察室受理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