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安泰安市人民检察院智慧检务系统开发二期项目政府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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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项目概况:为泰安市人民检察院智慧检务系统开发二期,打破原有办案模式,构建新的技术框架,通过先进的微服务、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根据新的检察业务需求,建设一个符合新规定、符合新情况、符合新需求的“业务办案智能辅助系统”*.*系统。该系统针对员额检察官与检察官辅助新的办案模式、公诉与侦监“捕诉合一”后的新的办案工作流程、民行“行政诉讼”与“民商事案件”的新办案要求的变化,以技术减轻劳动强度,以自动筛查+人工复查提高工作精度,为检察官提办案辅助。
*、预算情况: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采购内容、数量:详见附件《项目建设方案》
*.*单项预算安排:本项目不分标段,预算价格为**万元。
*.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详见附件《项目建设方案》
*.满足的国家、行业、地方及其他标准、规范:详见附件《项目建设方案》
*.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详见附件《项目建设方案》
*.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工信部联企业[****]***号、鲁财库〔****〕**号、财库[****]**号、财库[****]***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根据采购人要求。
地点:按照采购人要求。
*.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满足采购人对本项目的需求。
*.项目后期服务及验收标准:合格
*.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附件《项目建设方案》
三、论证意见
无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天: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年**月**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泰安市检察技术研究所
联系人:宋所长
电话:****-*******
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与望岳东路交汇处
*.采购代理机构:山******
联系人:姜杰
电话:****-*******
地址:泰安市虎山东路畜牧局东综合楼三楼 附件:采购需求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