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南阳内乡县人民法院移动办公办案通信服务采购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论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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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下载]内乡县人民法院移动办公办案通信服务采购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论证公示
河******受内乡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就内乡县人民法院移动办公办案通信服务采购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专家论证,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内乡县人民法院移动办公办案通信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单位:内乡县人民法院
*.采购内容:执法办案终端
*.项目预算金额:约**.*万元
二、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该项目承载法院的公文运转,案件流转等功能,按照保密局对机关安全保密通信的规定,具有涉密性,为保证内乡县人民法院办公办案系统正常运行,不中断,与原有数据无缝对接。且前期一直由************提供服务,本次属于续约。故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单一来源供应商为************。
四、拟定唯一供应商:************
地址:内乡县县衙路东**米
五、专家论证意见:
经专家论证,此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条件。
详见附件:专家论证意见表
六、论证专家名单姓名工作单位技术职称谢非省经管学校高工王宏宇南阳日报社高工赵讯蔷河南梅溪律师事务所律师
七、本公示有效期限:****年**月**日—****年**月**日止(不含节假日)。
八、联系事项:
采购人:内乡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
地 址:内乡县县衙路**号
采购代理机构:河******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
地 址:南阳市宛城区孔明南路建业凯旋广场B座**号楼****A
监管部门:内乡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时先生 联系电话:****-********
地 址:内乡县县衙西路***号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加盖公章(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递交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内乡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内乡县人民法院
河******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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