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洛宁县陈吴乡人民政府关于洛宁县陈吴乡禄南村(回头看)饮水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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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受洛宁县陈吴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就洛宁县陈吴乡禄南村(回头看)饮水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就本次谈判结果公布如下: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洛宁县陈吴乡禄南村(回头看)饮水工程 采购编号:宁财采【****】**-**-*号 公告媒介:《中国建设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宁县) 发布公告日期:****年**月**日二、谈判信息 谈判日期:****年**月**日下午**:**(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谈判小组:李若鹏、刘会巧、刘晋武三、谈判结果 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了详细、认真评审,推荐成交人如下: 成交人:****** 地 址:郑州市高新产业开发区西三环路 投标报价(大写):壹佰伍拾壹万陆千元整 (小写):¥*******.**元工 期:**日历天质量 要求:符合国家治理备案验收标准;项目 经理:袁兰杰注册 编号:豫************四、本次采购联系事宜:采 购 人:洛宁县陈吴乡人民政府地 址:洛宁县陈吴乡联 系 人:霍先生电 话:***********代理机构:河南省******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凝碧北街交叉口九鼎中和湾*#楼B座***联 系 人:秦女士电 话:****-********本公告同时在《中国建设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宁县)》上发布,公示期为*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与本谈判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时的授权人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河南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