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汝阳县刘店镇镇区道路建设提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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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阳县刘店镇镇区道路建设提升项目
评标结果公示
河******受汝阳县刘店镇人民政府委托,就汝阳县刘店镇镇区道路建设提升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
*.* 工程名称:汝阳县刘店镇镇区道路建设提升项目;
*.* 招标编号:汝公交易【****】-GC-***号;
*.*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汝政采【****】***号
*.* 建设地点:汝阳县刘店镇境内;
*.*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 预算金额:总投资约***万元
*.* 工 期: **日历天;
*.*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年 ** 月 ** 日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年 **月** 日 ;
*.*评标地点: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评标委员会成员: 杨本军、王东辉、刘乐玲、李雪吟、师会锋(业主评委)
四、结果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元
投标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投标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卫冲 注册编号:豫************
地址:汝阳县刘店镇卧龙大道**号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元
投标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投标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赵明森 注册编号:豫************
地址:淇县朝歌镇朝歌北段(河南******院内南三楼***室)
五、发布评标结果公示媒体:本结果公示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汝阳县)》、《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六、公告日:****年**月**日-****年**月**日
七、代理服务费收取依据及标准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依据汝阳县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标准收取:¥*****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汝阳县刘店镇人民政府
地址: 洛阳市汝阳县刘店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师主任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河******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通济街交叉口五洲大厦*楼***室
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 ***********
电子邮箱:******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本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河******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