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关于全校中央空调定点维保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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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门):
根据采购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学校对中央空调维保组织了采购(编号:TP*******),现已经与定点供应商签订了为期两年(协议供货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的中央空调定点维保采购合同。
定点供应商具体联系方式:金******,联系人:朱旌棠,电话:***********,******(手机短号)。
各使用单位在维修申报过程中若发现供应商在服务和质量方面存在问题,请及时与资产管理科联系,联系电话:****-********(校内******)。
公共事务管理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