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招标公告】濮院镇文化艺术中心新建工程室外景观及配套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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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濮******(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桐乡市濮院镇文化艺术中心新建工程,建设地点在桐乡市濮院镇紫金路北侧,宏苑路西侧,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平方米,结构类型:框架结构地上四层,地下一层。本次招标的项目名称为濮院镇文化艺术中心新建工程室外景观及配套工程,经濮院镇*******号批准实施,计划投资***万元,计划工期*个月(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现根据有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施工单位,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程招标范围:景观、铺装、绿化、室外给排水等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工程发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工程质量及其他特殊要求:合格 四、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浙江省外企业还须持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项目经理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且不存在同时承担两个及以上进入濮院招标站招标的在建项目。 五、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六、各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以及企业技术负责人的A类证书、专职安全员C类证书)、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及B类证书、浙江省外企业的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以上材料原件须携带至开标现场(若投标人以上部分证书为“电子证书”的,可提供于“浙江政务服务网”下载打印的电子证书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七、联系方式:桐乡市濮院镇招标采购中心****-******** *****************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txcms/Default.aspx。桐乡市濮************桐乡市濮院镇招标采购中心**********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