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长春至深圳高速公路(G25)浙江建德至金华段工程施工监理第JL1标、第JL3标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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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至深圳高速公路(G**)浙江建德至金华段工程施工监理第JL*标、第JL*标招标已于****年*月**日公开开标,现将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天;如对评标结果的真实性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号)、《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令****年第**号)及国家九部委令****年第**号等相关规定进行投诉。综合监督部门:浙江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地 址:浙江省人民政府*号楼电 话:****-********邮 编:******投诉受理部门:浙江省招标投标办公室地 址:杭州市曙光路***号电 话:****-********邮 编:******行业监督部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地 址:杭州市梅花碑*号电 话:****-********邮 编:******招标人:******地 址:杭州市西湖区双浦镇枫华东路*号电 话:****-********邮 编:****************年*月**日施工监理评标结果项目名称:长春至深圳高速公路(G**)浙江建德至金华段工程施工监理 开标日期:****年*月**日标段推荐意见单位名称评标价(万元)质量目标工期(个月)项目总监综合得分第JL*标段中标候选人杭州**********.****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均**分及以上**李鑫**.**第JL*标段中标候选人浙江**********.****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均**分及以上 **包益明**.**中标候选人业绩中标候选人业绩:第JL*标段*、资格条件业绩该业绩证明对象业绩名称建设单位(项目业主)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提交证明材料内容在投标文件的位置评标结果杭州******杭长高速公路(杭州至安城段)工程, 公路等级:高速公路杭州市杭长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公路等级:高速公路,交工时间:****年*月合同协议书,监理项目评定书;招标附件--业绩表通过中标候选人业绩:第JL*标段*、资格条件业绩该业绩证明对象业绩名称建设单位(项目业主)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提交证明材料内容在投标文件的位置评标结果浙江******** 省道义乌至诸暨段复线工程(义乌段)义乌市******本项目全长 **.** 公里,一级公路,监 理 内 容 包 括 路 基 、 路 面 、 桥 涵 、 交 通 安 全 设 施;工程开工及竣工时间:***.******.***合同协议书,监理项目评定书招标附件--业绩表通过投标人投标不良行为记录表项目名称:长春至深圳高速公路(G**)浙江建德至金华段工程(第JL*监理标段)开标时间:****年*月**日招标人名称:****** (盖章)投标行为具体行为表现标段及投标人名称备注是否积极配合招标人要求同一次招标中同一投标人在同一标段多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无无故不参加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无同一投标人同时递交了*份及以上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无不按时反馈补遗书确认函无无故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无招标人认定的其它情况无是否无故放弃投标无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废标的无其他情况虚假举报投诉、经查不实的无无正当理由拖延合同签订的无招标人认定的其他情况无经投诉举报等被查实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或存在串通投标等不良行为无注:*、备注栏主要填写投标人有以上行为时的理由,需提供书面的佐证材料。*、招标人应按《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第七十条的要求,对有关投标不良行为与评标结果一并公示。投标人对投标不良行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事项。招标人应当及时做好投标不良行为的异议处理工作,并将处理结果报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投标人投标不良行为记录表项目名称:长春至深圳高速公路(G**)浙江建德至金华段工程(第JL*监理标段)开标时间:****年*月**日招标人名称:****** (盖章)投标行为具体行为表现标段及投标人名称备注是否积极配合招标人要求同一次招标中同一投标人在同一标段多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无无故不参加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无同一投标人同时递交了*份及以上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无不按时反馈补遗书确认函无无故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无招标人认定的其它情况无是否无故放弃投标无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废标的无其他情况虚假举报投诉、经查不实的无无正当理由拖延合同签订的无招标人认定的其他情况无经投诉举报等被查实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或存在串通投标等不良行为无注:*、备注栏主要填写投标人有以上行为时的理由,需提供书面的佐证材料。*、招标人应按《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第七十条的要求,对有关投标不良行为与评标结果一并公示。投标人对投标不良行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事项。招标人应当及时做好投标不良行为的异议处理工作,并将处理结果报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