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象山县燕山陵园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海葬纪念广场雕塑及景观景观壁葬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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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海葬纪念广场雕塑及景观景观壁葬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 发布时间:****年**月**日 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象山县财政局采购办批准,现就象山县******海葬纪念广场雕塑及景观壁葬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SZCG********G 二、项目概况:采购内容、数量、采购需求、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 海葬纪念广场雕塑 *批 海葬纪念广场主体雕塑、海葬纪念广场铭文铜牌、海葬纪念广场刻名字碑等 **万元 **万元 * 景观壁葬 *批 景观壁葬 **.******万元 **.*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招标文件发售日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五、招标文件售价、地点及方式: 售价:招标文件售价***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帐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项目编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注:请勿个人或支付宝汇款。 户 名:宁波市******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科技支行 账 号:***************** 发售地点:宁波市******(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号创意三厂*号楼*楼),联系人:卢忱忱(联系电话:****-********,传真:****-********,邮箱:******)。 注:(*)本公告附件中具有可供潜在投标人阅读的招标文件电子版,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到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书面文本,若供阅读的招标文件电子版与书面文本不一致的,最终以书面文本为准,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人付款后应及时将汇款底单按上述号码******前台人员,并在底单上注明需要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联系人、联系号码及邮箱,如未按此要求操作,投标人将有可能不能及时收到招标文件,请给予配合。 六、投标截止时间:****年 **月**日**:**(北京时间) 七、投标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二(象山县象山港路***号四楼***室) 八、开标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二(象山县象山港路***号四楼***室) 十、其他事项: *)特别提醒:各供应商须按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征集“宁波政府采购网”注册供应商的公告》的要求完成在“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的注册。 *)未购买采购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宁波政府采购网”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 采购单位:象山县****** 联系人:赖志谦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浙江省象山县丹东街道象山港路****号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市****** 联系人:卢忱忱、张汝芳、赵娜; 联系电话:****-********、********,传真:****-********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号创意三厂*号楼*楼 监管及投诉受理单位:象山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公开阅览标书:SZCG********G象山县******海葬纪念广场雕塑及景观壁葬采购项目_**************.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