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关于对创新型医疗器械产品审核结果公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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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
根据《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神经外科等**大类医用耗材动态调整申投诉处理情况的复函》文件精神,为鼓励医疗器械的研究与创新,促进医疗器械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陕西省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实施方案》(陕办发〔****〕**号)精神,对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申请审查并获批上市的医疗器械,在我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时,结合企业申请允许直接挂网。挂网时将全国以省为单位集中采购的最低价(全国最低价)和陕西省医疗机构最低采购价的低值作为限价,交企业确认后纳入相应类别的限价挂网品种目录。
经审核,广******、北京******申请将其产品“折叠式人工玻璃体球囊”、“一次性可吸收钉皮内吻合器”纳入限价挂网品种目录的申诉符合文件要求,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工作日),公示期内接受企业现场实名书面申投诉,逾期不再受理,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申投诉受理地点: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号)一楼受理大厅一二号窗口
联系电话:***-******** 、***-********
附件:创新型医疗器械审核结果公示表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