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松阳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樟溪粮库招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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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人:******
二、招标编号:SYZTBCQ****-***
三、招租标的的基本情况:
樟溪粮库,位于樟溪乡公路边,建筑面积****.**m*,土地面积****.*m*,整体公开招租。
四、招租时间:
租赁时间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期满后粮库无条件收回。
五、投标人资格设置条件
(一)投标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相应的支付能力;
(二)单位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四)符合招租人允许的经营范围;
(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报名时间和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年**月**日-****年**月**日止(上午*:**-**:**,下午**:**-**:**),逾期不再办理;
(二)投标人请持以下材料到现场报名或传真报名,传真至浙江大兴******(传真:****-*******)
①投标人(个人)持本人身份证准时参加。否则视同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议。
②投标人(企业)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代理人(持委托书原件)持本人身份证准时参加。否则视同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议。
(三)招标文件工本费:***元人民币/本,售后恕不退还。投标人报名后应及时通过转账到采购代理机构账户或采购代理机构财务室的方式交纳招标文件工本费。经工作人员确认后方为报名成功。
七、投标保证金:
(一)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二)本次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仟肆佰元整,投标人应于截止时间前确保投标保证金入账到指定账号,交纳时间以入账时间为准(户名:松阳县招标投标中心专项资金专户,指定账号:***************,开户银行:松阳县延庆信用社,行号:************)。
(三)投标保证金退还:
未中标的投标人在签发中标通知书后*日内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已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在租赁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退还。
八、履约保证金:壹万元整,由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交纳。
九、开标时间: ****年**月**日
十、开标地址:松阳县招标投标中心(松阳县城环城西路***号,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市政广场东首)
十一.联系方法:
A采购单位:******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
B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大兴******
联系人:严勇军 朱夏; 联系电话:****-*******,******* 传真:****-*******
地 址:丽水市丽青路***号
十二. 本公告在以下媒体范围内公布: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松阳)(http://***.******.***/syweb/)
******
浙江大兴******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