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安顺贵安大道(镇宁至黄果树段)祝英安置点(1号2号地块)建设项目监理中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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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安大道(镇宁至黄果树段)祝英安置点(*号*号地块)建设项目监理招标中标结果公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镇宁自治县白马湖街道办事处******公开招标的贵安大道(镇宁至黄果树段)祝英安置点(*号*号地块)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已于****年**月**日**时**分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将评定的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中标结果候选人:贵州******中标价:取费率*.**%项目负责人:陈景训项目负责人资质:高级工程师注册(职称)证号:******* 公示期至****年**月**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第**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的渠道和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的渠道和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镇宁自治县白马湖街道办****** **** 年** 月 **日重要提示: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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