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泰顺县东溪乡幼儿园工程的答疑与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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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县东溪乡幼儿园工程补充说明一
致各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有权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补充和修改,鉴此,我们发布补充说明一。本补充说明一与招标文件提供的资料不一致的,以本补充说明一为准。具体如下:
一、本项目因制作招标文件时未勾选“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如有)”、“投标文件其它材料(如有)”和未勾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签章,导致投标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无法上传相关材料。现对投标单位“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如有)”、“投标文件其它材料(如有)”、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这三项相关材料电子投标文件不作要求,其他资料仍需上传,纸质投标文件仍需提供以上三项相关材料,在资格后审评审阶段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二、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如有疑问请致电******:***********/****-******** 。
泰顺县东溪乡人民政府
****年**月**日相关公告:泰顺县东溪乡幼儿园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