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石家庄市二环路管理处二环路管理处车辆保险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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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项目名称:二环路管理处车辆保险项目机构项目编码:HB****************项目联系人:张博项目联系电话:****-********采购人:石家庄市二环路管理处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采购人联系方式:****-********代理机构:石家庄市政府采购中心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槐安东路***号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预算金额:**万元投标截至时间:****年**月**日**时**分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http://***.******.***.cn(公告附件);或: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cn)(公告附件)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招标文件售价:*元开标地点: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二环与槐安东路交叉口西北角大楼C座)(具体开标室以开标当日交易中心一楼公告为准)供应商的资格要求:⑴磋商方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和能力。⑵《信用报告》或《信用记录》。根据财库【****】***号文和冀财采【****】**号文以及石政办发[****]**号文和石家庄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使用信用报告的通知》的规定,通过“中国信用”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信用石家庄网站可查询等渠道查相关主体信用未有不良记录。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企业注册地或采购项目所在地信用评定专业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或《信用记录》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信用报告》复印件可以是关键页面的复印件),以及网站公示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企业信用等级须在BBB级(含)以上,不得出现不良信用记录,否则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持《信用记录》参加投标的,中标(成交)人需持符合要求的《信用报告》(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成交)人不能取得符合要求的《信用报告》的,采购人有权拒绝其中标资格。⑶投标保证金*****元。电汇或转账等非现金形式,必须从投标人的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应在本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缴纳时间以到帐时间为准)一次性缴纳至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石家庄胜利北街支行 账 号: *****************备注栏须注明“SJZTP*****二环保险保证金”。 ⑷磋商方须具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证书,投标时提交本单位上述证书原件或原件与复印件相符的公证书,不满足要求者取消磋商资格。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状况。⑹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⑺磋商文件要求的其它条件。具体要求应以招标文件为准。采购数量:*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备注:本采购不单独设置报名环节,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自行下载采购文件,自行按要求办理交纳保证金和报送投标报名信息,按规定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