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明三明华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HJZB2016-150建宁县第一中学播控系统集成改建项目的公开招标的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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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宁县第一中学播控系统集成改建项目项目更正公告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建宁县第一中学播控系统集成改建项目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更正事项:*、投标人资格要求修改为(*)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①投标人必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②投标人必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③投标人必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④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单位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在开标现场提交(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告知函原件应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出示,无告知函原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的授权委托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变更为:****年*月**日下午**:**(北京时间) *、接受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变更为:****年*月**日下午**:**(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变更为:****年*月**日下午**:**(北京时间)*、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此次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不可分割。若招标文件与补充通知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更正内容及日期:****年**月**日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人: 地 址:濉溪镇青源巷*号联系人:孔兴进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三明市梅列区东新一路卫生监督所对面*层、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沙管委会大楼***室 联系人:小王 电 话:****-******* 传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