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2018年保健品、化妆品检验检测服务采购澄清公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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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年保健品、化妆品检验检测服务采购
二、项目编号:FC(*)*******JXN
三、采购单位:南宁市兴宁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地址:南宁市兴宁区秀田路*号;联系人:白工****-*******;
四、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
地址:南宁市纬武路***号;联系人:黄工****-*******;
五、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六、更正日期:****年**月**日;
七、更改内容:
*、原采购文件第四章竞标人须知“***.******.***商务部分”中要求竞标人提供资格文件包括“人民检察院开具的竞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委托代理人(如委托)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原件”,该项要求有误,竞标人无须提供。
其他要求不变,特此澄清。
南宁市兴宁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西建设工程******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