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洞头霓屿义务教育学校空调采购工程 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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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根据《洞头区工务局小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年*月**日洞头区工务局投资管理科办公室抽取直接发包对象进行组织召开招标代理单位抽取工作,现将结果予以公示。 选定单位:温******。 发包金额:******.*元。 公示期限:自****年*月**日始*个工作日。 四、注意事项:在公示期限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均可通过来函、来访的形式,向区工务局投资管理科(总工办)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实名(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均附联系电话方式。 五、投诉受理部门:洞头区工务局投资管理科 (联系电话:****-********) 温州市洞头区工务局 ****年*月**日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