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2018年09月25日建设项目环评报告审批批复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年**月**日建设项目环评报告审批批复公告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文号审批时间环评批复*文具产品生产戚家山宏源路**-*号宁波市**********-**-******-***、宁波市******荧光笔、记号笔等笔类生产项目.doc*鸡舍墙板等畜牧业设备配件生产戚家山街道金鸡路**号**********-**-******-***、******鸡舍墙板等畜牧业设备配件生产项目.doc公告期截止为 ****年**月*日(*个工作日)。
联系人:北仑区环保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北仑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宁波市北仑区四明山路***号)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诉讼。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