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吉林辽源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吉林省格林兰德工业废物管理有限公司利用辽源渭津金刚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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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环审字[****]*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 的规定,辽源市环境保护局对吉林省格林******提出的《关于吉林省格林******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万t/a 危险废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申请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同意吉林省格林******所提请求。 批准时间为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