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河南省矿业权交易中心2013年第四批补充耕地指标挂牌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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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矿业权交易中心
****年第四批补充耕地指标挂牌出让公告(豫矿交耕地让第******号)根据《河南省补充耕地指标和补划基本农田指标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河南省补充耕地指标及补划基本农田指标交易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河南省矿业权交易中心(简称交易中心)依据申让方申让申请和省国土资源厅审核意见,拟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年第四批补充耕地指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出让的补充耕地指标基本情况
本批挂牌出让的补充耕地指标共*宗,合计*****亩,详见表*。
表* 指标挂牌编号指标面积指标项目编号挂牌起始价备注BCR**********亩***************万元/亩指标使用方向仅限国家重点项目或国家级开发区、实验区************************************************************************************BCR**********亩***************.*万元/亩**************BCR**********亩***************万元/亩BCR*********亩**************BCR*********亩**************BCR*********亩**************BCR*********亩**************BCR*********亩**************BCR*********亩**************
二、受让申请人资格
宜耕后备资源严重匮乏、非农重点建设项目多的地区,且补充耕地指标使用方向为国家、省重点项目或民生工程以及国家级开发区、实验区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或单独选址项目用地单位。
三、时间、地点
公告发布时间:****年**月*日
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下午**:**—**:**,节假日除外)
挂牌时间:****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分止(上午*:**-**:**,下午**:**-**:**,节假日除外)
挂牌地点:郑州市金水东路**号河南省国土资源厅行政服务大厅
四、资料要求
(一)受让申请人为县(市、区)人民政府的,报名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补充耕地指标受让申请及承诺书(固定格式内容,在本公告附件中下载,下同)。若由机构代理时,一并提交授权代理书(固定格式内容);
*、县(市、区)人民政府或其代理机构委托人、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固定格式内容);
*、补充耕地指标使用方向性资料及核准批复文件;
*、补充耕地指标受让申请表及电子档(固定格式内容,电子档发送至邮箱)。
(二)受让申请人为单独选址项目用地单位的,报名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受托人应同时出具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固定格式内容);
*、补充耕地指标受让申请及承诺书(固定格式内容);
*、补充耕地指标使用方向性资料及核准批复文件;
*、补充耕地指标受让申请表及电子档(固定格式内容,电子档发送至邮箱)。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需验原件,补充耕地指标受让申请及承诺书、授权代理书、授权委托书为原件,复印件一律加盖单位公章。
五、受让资格审查
受让申请人受让资格由交易中心组织审查。通过审查的受让申请人,在按本公告缴纳保证金后,领取《资格审查通知书》,取得受让资格。
六、受让保证金
本批补充耕地指标受让保证金(保证金=挂牌起始价×指标面积×**%)按宗收取,从受让申请人(或其代理机构)银行账户转帐缴纳。
保证金缴纳时限:****年**月**日**时前(以银行收款凭证为准);
收款人:河南省矿业权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郑州商都路支行
帐 号:**** **** **** ****
受让未成功者,如数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下同),受让方在按规定缴清成交价款后,保证金予以退还。如受让方不按时缴纳成交价款,成交结果废止,受让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报价规则及成交确认
本批补充耕地指标为无底价挂牌出让,起始价见表*。采用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报价增幅为***元/亩或***元/亩的整数倍(详见挂牌文件)。
八、风险提示
受让申请人应周知以下风险:
(一)补充耕地指标自交易成功之日起,应当在两年内进行使用。超过两年未使用或指标有节余的,按《河南省补充耕地指标和补划基本农田指标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处理。
(二)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造成的损失,交易中心不承担责任。
九、其他事项
(一)本批补充耕地指标挂牌文件,报名时向交易中心索取。
(二)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受让。
(三)本次报价只接受受让申请人现场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递、口头等方式的报价。
(四)本公告未载明的事项,以挂牌文件为准。公告或挂牌文件如有变更,将及时通知所有受让申请人。
(五)本公告由河南省矿业权交易中心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地址 :郑州市金水东路**号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服务楼***房间
联系人 :尚卫东、郭成义
联系电话 : ****-********、********
传真:****-********
邮箱:******
特此公告。 河南省矿业权交易中心
二O一三年十二月六日附件*:补充耕地指标受让申请及承诺书.doc
附件*:授权代理书.doc
附件*:授权委托书.doc
附件*:补充耕地指标受让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