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江津重庆市江津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的公告(津交易公告字〔2018〕70号)双福新区A08-10-2/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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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关于双福新区A**-**-*/**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的公告 津交易公告字〔****〕**号 经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批准,区国土房管局决定公开出让双福新区A**-**-*/**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相关条件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位置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地块编号拟出让面积(亩)土地用途规划指标土地级别出让年限起始价(万元)保证金(万元)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双福新区A**-**-*/**号**.**R**<容积率≤*.*不大于**%不小于**%*级住宅**年、商业**年****.******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到区交易中心申请参加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 三、公示时间、报名申请时间 (一)公示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时。 本次出让公示的媒体为中国土地市场网和区交易中心官网。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竞买人可自行登陆区交易中心官网(http://***.******.***)下载相关资料,也可到区交易中心索取相关资料。 (二)报名申请时间:申请人应于****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时(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时,下午*时**分-*时到区交易中心综合交易科提交书面申请。 四、竞买保证金 (一)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前(以到达指定账户银行确定的时间为准)。竞买人须于****年*月*日上午**时前,将银行回单递交至区交易中心核对确认。如因银行回单未递交,或未及时办理确认手续而造成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二)在报名期限内,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区交易中心将在报名时间截止之前及时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出让方式及时间、地点 以宗地为单位,土地出让方式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公告时间内有*家以上(含*家)提交竞买申请并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在区交易中心开标室采取拍卖方式出让,拍卖时间为****年*月*日**时(如更改拍卖时间,另行通知);公告时间内仅有*家提交竞买申请并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采用挂牌方式出让;公告时间内无人报名竞买,该宗地出让自行终止。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设有底价,按照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并符合其他条件)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竞买人在公告期间自行对出让地块进行现场踏勘。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不接受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口头竞买申请报名;竞买保证金以人民币转帐方式从竞买人账户转入指定账户,不接受其他方式。 (三)竞买人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四)如有补充公告,补充公告与本公告不一致的地方,以补充公告为准,竞买人应随时留意。 七、联系方式 (一)区国土房管局 联系地址:几江街道大西门转盘交易中心大楼 联系人:黄丽丽  联系电话:***-******** (二)区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江津区几江街道水木年华步行街津华大厦二楼 联系人: 李佳洁 联系电话: ***-******** 附:*.《江津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竞买须知》; *.竞买申请书(样本); *.授权委托书(样本); *.挂牌出让报价单(样本); *.成交确认书(样本); *.竞买承诺书(样本); *.保证金承诺书(样本); *.竞买资格确认书(样本);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样本);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样本); **.出让红线图; **.《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函》及附图。 重庆市江津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年**月**日 津交易公告字〔****〕**号公告出让文件及相关资料.rar【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打印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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