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元[实物资产]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检察院川H25820宇通牌客车处置交易公告[报名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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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检察院川H*****宇通牌客车处置 项目名称: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检察院川H*****宇通牌客车处置项目编号:GR****SC*******挂牌价格(万元):*.*首次挂牌公告期:**个工作日首次挂牌起始日期:****-**-**资产概况: 一、转让方承诺一、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二、其他事项*.本网站项目信息同步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展示;*.本网站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最小加价幅度”、“保留价”等参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二、转让方简况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广元市朝天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主管集团部门名称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注册地(住所)四川省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政府路九十九号法定代表人杨文森注册资本(万元)业务无法提供经济类型国资监管机构/******类型(经济性质)事业法人所属行业国家机构组织机构代码********-*经营规模微型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市级国资委监管主管集团或其他部门名称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 批准单位名称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 批准文件类型及文号文件 三、评估信息标的企业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评估机构广元市蜀******评估核准(备案)机构广元市朝天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核准(备案)日期****-**-**评估基准日****-**-**评估报告文号广蜀鉴报字(****年)第***号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价值(万元)*.*账面净值(如没有,需提供账面原值)(万元)*备注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交易条件挂牌价格(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一、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应当按标的成交价格的*%支付交易服务费。二、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元分所专用账户结算。账户名称:西南联******广元分所开户行:四川省农村信用社广元******(原四川省农付信用社广元市利州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账号:*****************三、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四、付款期限: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二、本次转让不接受联合体受让;三、报名时需交纳交易保证金*万元(以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方式缴纳,不得采用现金的方式存入银行账户),缴纳截止日以公告到期日当日**:**前到达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账户名称:西南联******广元分所开 户 行:四川省农村信用社广元******(原四川省农付信用社广元市利州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账号:*****************四、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五、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需提供如下资料:(一)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应提交以下资料:*、主体资格类资料:三证合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授权委托书 、代理人身份证明等。*、其他类:受让申请书、受让承诺(二)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应提交以下资料:*、主体资格类资料: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其他类:受让申请书、受让承诺重大事项披露一、本次处置车辆为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检察院川H*****(原车牌川HB***警)宇通牌客车,车辆由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批示广元市朝天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处置。车辆在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明月峡大桥停车场展示,车辆按现场展示的状况及状态进行转让和交接。二、本次处置的所有车辆虽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的评估,但转让方对标******所出具的评估报告均是对标的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三、转让方已对标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及标的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权证、年审、违章,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过户及使用等方面的风险),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元分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交接。四、车辆过户、转籍、交割手续办理及注意事项:(一)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咨询迁入地公安交管部门有关车辆过户、转籍等政策规定,我所不负责提供与核实与此相关信息,相关风险责任由受让方承担。(二)车辆按照现状交割,受让方提取车辆时,应做好风险防范措施,若发生安全事故、财产损失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三)注意事项:*.本次处置车辆的过户由受让方自行办理,受让方应自行查询了解车辆过户相关规定并承担车辆过户涉及的所有相关税费,转让方予以配合。*.受让方应于竞买前自行查看、核实车辆的保险情况,成交车辆保险若已过期,由受让方在办理过户、转籍前购买保险并承担相关费用。*.受让方应自行了解车辆年检有效期,如受让方办理过户时,年检已过期,受让方须自行办理车辆年检并承担相关费用。特别提示:由于车辆停放一定时间,可能存在车胎漏气、油料不足、电瓶以及其他可能存在的部件及备品损坏、缺失等现象。竞买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上述事项为理由要求退换交易标的或要求转让方对交易标的进行维修和补齐缺失部件,成交价和交易服务费不做调整。五、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支付完成交易价款之日起**日内完成车辆过户手续,所涉及的税、费由受让方承担(含转让方交纳部分)。在车辆过户工作完成之前,车辆由转让方保管,过户工作完成后,转让方办理车辆的交接。如因受让方原因不能完成车辆的过户,由此产生的风险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有权拒绝交付车辆,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要求退还交易价款,转让方有权重新对标的车辆进行挂牌转让。六、受让方成功受让后,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并在受让方全额支付交易服务费及全部车辆价款、办完过户、转籍及车辆交割次日起*个工作日内,按原路径退回至受让方账户。如受让方弃标或不按时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及交易价款,该笔保证金在扣除受让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划至转让方指定账户。未成交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束次日起*个工作日内,按原路径退回至意向受让方账户。七、本次处置的车辆违规违章记录,由转让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八、成交后,若因车辆本身原因或委托人原因,经公安交管部门确认无法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手续的,受让方支付的成交价款(含履约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交易所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则不予退还,且转让方、交易所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其他费用和责任。车辆一旦完成转移登记手续,则不接受任何退车请求。九、意向受让方须前往标的现场查证标的物,请事前与产权交易机构联系,意向受让方凭产权交易机构许可通知前往现场查证,无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转让方将拒绝查证标的物。十、转让成交后,转、受双方按广元市蜀******出具的评估报告广蜀鉴报字(****年)第***号为参考,进行交割。保证金详细交纳金额(万元)*交纳截止时间****-**-** **:**:**保证事项注:产权交易当事人没有约定保证金处置方法的,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保证金处置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处置办法*、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其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依据交易合同约定转为履约保证金或者交易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或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损失的;(*)意向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转让方的商业秘密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意向受让方违反其在申请受让、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书》并被确认受让资格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书》后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受让方拒绝签署成交文件或放弃受让的;(*)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一个月内非因转让方原因拒绝签订交易合同的;(*)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还保证金的情形。意向受让方、受让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交易所有权在其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余额划转至转让方进行处置。披露附件名称操作评估报告下载机动车登记证下载机动车行驶证下载交易合同(范本).pdf下载资产信息表.pdf下载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动态报价 六、联系方式交易机构项目咨询联系人:蒲阳项目咨询联系电话:***********项目报名联系:蒲阳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七、交易须知 总则第一条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本所通过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标的的任何承诺或交易建议。意向投资方(报名人)应自行判断,并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和尽职调查,不应仅仅基于本所披露的项目信息作出投资决定,亦不能以此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第二条意向投资方参与投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第三条第四产权(***.******.***)为本所指定的交易平台,意向投资方应通过第四产权平台参与项目交易。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第四条意向投资方应按照第四产权平台要求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第五条意向投资方应妥善保管自己的网上注册账户和密码,任何人使用意向投资方的网上注册账户进行网上报名和参与竞价的,均视为意向投资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视为意向投资方已取得有权机构的审批或授权。第六条本所对挂牌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的披露,不能视为对标的物真伪或者品质的保证,本所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投资方一旦提交报名,即视为其已完全了解标的物的相关情况,认可项目公告及附件的全部内容。若因挂牌标的未披露的瑕疵或风险而产生的责任,应向挂牌申请人主张。第七条意向投资方应当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第八条意向投资方应在公告披露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平台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所指定账户为准)。意向投资方须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并按照提示正确填写识别码。若因意向投资方未填写识别码或识别码填报错误造成本所无法及时确认投资资格的,由意向投资方自行承担责任。非本人账户划转保证金的,意向投资方应当提供代付的相关证明材料。第九条*个及*个以上意向投资方联合投资的,须注意以下事项:(一)联合投资行为及联合投资各方资格条件应满足公告要求。(二)联合各方应签署《联合投资协议》【参考文本下载】,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联合投资协议》应当载明各联合投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牵头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联合投资协议》须经公证处公证(联合各方均为非自然人的或均为直系亲属的除外)。*.联合各方以牵头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第十条若意向投资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后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将不予受理。若意向投资方的投资申请未被受理或投资资格未被确认,其交纳的保证金将按照交易规则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第十一条挂牌标的公告截止日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投资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第十二条意向投资方的投资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参与竞价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产权转让网络竞价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第十三条意向投资方应及时关注项目动态和本所信息通知,并对参与网络竞价的自备报价终端的使用性能和安全性以及网络安全自行负责。若因自身原因未能及时参与竞价或因自备的设备故障、停电、网络异常、操作失误等原因导致的一切损失,由意向投资方自行承担。第十四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有权暂缓竞价活动:(一)交易平台服务器机房网络、互联网或本所网络出现故障的;(二)服务器硬件或软件等出现系统故障的;(三)因起始价、加价幅度、竞价时间等设置错误的;(四)通过本所指定终端参与竞价活动时客户端出现故障的;(五)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权属、标的性状改变等原因而使竞价活动产生争议的;(六)接到挂牌申请人或有权部门作出的暂缓竞价通知的。第十五条暂缓情形消失,符合恢复竞价条件的,本所有权根据以下情形组织继续竞价或重新竞价:(一)竞价记录可以恢复的,继续竞价。继续竞价的起始价为暂缓前的最高有效报价,原最高有效报价者享有继续竞价时起始价的底价优先权;(二)竞价记录无法恢复的,重新竞价。第十六条未被确认为最终投资方的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将在确定投资方之次日起*个工作日内按照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第十七条本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投资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一)通过第四产权平台向意向投资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二)按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投资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投资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关于投资的说明第十八条意向投资方被本所确认为最终投资方的,应根据公告要求到本所或本所分支机构签署成交文件。“被本所确认为最终投资方”是指:*.以协议成交的,意向投资方的资格获得本所确认时,即被视为本所确认为最终投资方;*.以非协议方式成交的,根据本所交易规则,被确认为最终投资方。第十九条 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按照公告要求进行处置。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将在确定投资方之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按照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第二十条 本所在确定最终投资方后的次日起*个工作日内,组织交易双方签订交易合同。第二十一条 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投资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至本所指定账户,且交易双方付清交易服务费后,本所在*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本所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服务费细化标准》(西南联交〔****〕**号) 收取交易服务费;如项目公告有不同约定的,从其约定。第二十二条 交易各方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得恶意串通,否则交易无效。因此造成的损失,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承担责任。第二十三条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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