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昌吉昌吉市项目代建管理局2018年信息化工程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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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昌吉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昌吉市项目代建管理局对“昌吉市项目代建管理局****年信息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且有能力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招标文件编号﹕CJSCG-HW****-*** 二、项目名称﹕昌吉市项目代建管理局****年信息化工程 三、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昌吉市区,此次采购仅为该项目****年信息化工程,包括信息化系统集成、弱电智能化、综合布线等。 四、招标项目预算:人民币***.******万元。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投标人在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根据《昌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四)其他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备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供应商由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需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由委托代理人参加的,需提交供应商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以上(二)至(四)项材料应提交证书原件或经公证处公证的公证件。 六、报名时间、地点 *、****年 **月**日-****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 *、地点:昌吉市财政局五楼(昌吉市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昌吉市长宁路**号)。 七、文件领取时间、方式、截止日期及保证金缴纳 *、投标人携带资格条件中所要求的证件到昌吉市政府采购中心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年**月**日下午**:**分(北京时间),报名截止后投标人携带U盘领取电子版标书。 *、保证金: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柒万壹仟元整。 保证金报名时提交,应以电汇、网银、支票方式缴入,报名时提交,不接受现金方式,在提交保证金时必须注明项目名称(XXXXXXX投标保证金),以方便退还保证金。 注:*.疆内企业以支票形式缴纳,疆外企业以电汇、网银形式缴纳,未成交的供应商携带收据退还。 *.保证金不接收现金方式缴纳。 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单位: 昌吉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昌吉市开发区支行 账 号: ************ 行号:************ 联 系 人:石玉新 联系电话:*********** 八、招标机构:昌吉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熊海洲 李娇 联系电话:****-******* 传真:****-******* 十、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年*月*日下午**:**分(北京时间)。 *、地点:昌吉市长宁路**号市财政局一楼招投标室。 特此公告昌吉市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责任编辑:昌吉市采购中心 --【分享】 -- 标签开始 ---- --【分享】 -- 标签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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