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盐城YCKFQ-TP158(2018)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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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根据区财政局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盐城市携手******受国家税务总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办公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YCKFQ-TP***(****)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预算(最高限价):**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三、合格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其他资格要求:
*、投标人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相关内容;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四、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采购文件发放(获取)方式:网上下载,网址:http://***.******.***.cn.
*、采购文件工本费:采购文件每个分包工本费:***元整;
缴纳方式: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等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汇票的方式缴至开标现场。开标时现场核验银行汇票及开户行许可证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投标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未能按时提供银行汇票)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账户名: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行政经费专户
账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江苏省盐城新都支行
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退还:评标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退还。
*、如投标人未能按时完成以上事宜,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报名,也不接收其投标文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参加投标响应文件,本采购文件可称为投标文件)接收(提交/接收首次响应文件):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半小时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年**月**日下午**:**时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开标室(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嫩江路**号)
投标文件接收人:采购人代表、采购代理机构
六、本次谈判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份 副本份数:*份,请另备一份电子标书(U盘。投标人需开标结束后**天内到我司领取,否按自弃处理)。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起)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八、联系方式及其他事项: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地址: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松江路**号
联系人:刘主任 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盐城市携手******
联系人:王娟、柏爱燕 电话:*********** 、***********;
财务:杨会计 电话:****-********;
电子邮件:******
地址:盐城市解放南路***号金鹰天地广场*幢 ***室
本采购文件使用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小时制;使用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
公告期限:三个工作日
E:\政府采购\YCKFQ-TP***(****)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办公设备采购.doc
国家税务总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盐城市携手******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