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市环保局滨海新城分局2018年7月1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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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年产*.*吨奈诺沙星侧链(MAP)、年产**吨磷酯酰丝氨酸(PS)项目绍兴滨海新城南部工****** 利用现有厂区内建设年产*.*吨奈诺沙星侧链(MAP)项目、年产**吨磷脂酰丝氨酸(PS)项目。项目主体工程为,利用现有生产车间,新建*条奈诺沙星侧链生产线、*条发酵生产线和*条提取精制生产线,其他公辅设施基本依托现有工程。项目实施后,将淘汰原“二期微生物项目”审批的P****项目。详见环评报告建设单位承诺按环评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废水:雨污分流,废水收集系统采取防腐、防漏、防渗措施,工艺废管线采取地上明管或架空铺设,不得埋入地下。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污水站预处理达标后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废气:发酵废气经高效旋击式分离器处理后,去RTO焚烧处置;板框压滤间废气经二级水喷淋预处理后**m排气筒排放;菌种干燥废气、陶瓷膜过滤及超滤浓缩废气、溶剂废气及车间储罐废气经冷凝+二级水喷淋预处理后,送VAR焚烧炉处理,最终经**m排气筒排放;含氢废气经冷凝+水喷淋+**m排气筒排放;其他反应经冷凝+碱喷淋/水喷淋预处理后,送VAR焚烧炉处理,最终经**m排气筒排放。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措施。固废:固废按要求妥善处置,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联系人:绍兴市环保局滨海新城分局联系电话:*****、******** 传真:********通讯地址:绍兴滨海新城沥海镇联邵村。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