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关于洞头区大门镇消防站建设用地规模调整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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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 洞发改固〔****〕***号 关于洞头区大门镇消防站建设用地规模调整的批复 大门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要求调整洞头区大门镇消防站建设工程用地规模的函》收悉。为满足项目建设实际需求,经征取国土、住建等部门意见,经研究,同意调整该项目用地规模。该工程原立项批复文件(洞发改固〔****〕*号)、可研批复文件(洞发改固〔****〕**号)、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洞发改固〔****〕***号)涉及用地规模现统一调整为*****.**平方米(约**.**亩),其中消防站建设用地面积****.**平方米(约**.**亩),边坡治理建设用地面积*****.*平方米(约**.**亩)。 温州市洞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年**月**日 温州市洞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年**月**日印发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