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水晶路149号、美术馆大院内等部分营业房公开招租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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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标的信息竞买须知合同条款及其他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浦江县月泉书院 法人代表: 何金海 联系电话: ***********(政府网:******)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店面(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 __,门牌号_ 号____。 第二条 店面用途 该屋用途为仅限琴、棋、书(图书、书法)、画、花、茶及古玩等或相近产业。不得经营污染、噪声、违法的项目。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年整。 第四条 租金及付款方式 * 该屋叁年租金共为(人民币) __ _拾__ _万_ __千___百__ 拾__元整。(小写: 元 )。*年一次性付清,由乙方于签合同时缴给财政指定账户,缴款书交给甲方。 *.押金:每间二层的房屋*.*万元,每间一层的房屋*.*万元,在签合同时付清。该押金不计入租金,不计息。 第五条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收到缴款书后,在房屋验收后即 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 第六条 维修养护责任 *.日常的房屋维修由乙方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根据县有关规定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第七条 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房屋内部地面、楼梯铺装及扶手安装由乙方自行负责。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 *.有关电视、电话、网络等强电、弱电从规定的端口接入。 第八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卫生费、有关经营的税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支付。 第九条 租赁期满退房腾空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甲方在核对水费、电费等费用及检查房屋情况后,退回押金。 *.租赁期满,乙方必须腾空。 第十条 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 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 故意出售假冒伪劣商品,被有关部门查处*次以上,或不诚信经营,经常被消费者投诉,经营信誉不良者。 第十一条 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甲方在收到缴款书超过*个工作日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退还租金、押金。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条约定情形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租金及押金不予退还。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共_*__页,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赁协议 出租方:浦江美术馆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租,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坐落于 租给乙方使用。 二、根据房屋现状投标,租赁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如原承租户中标,从原租赁合同期满次日算起。 三、两年租金合计人民币 元整,在签订本协议时一次性缴清。 四、乙方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 元整(不计息)。水电费自理,水电费标准:电费*.*元/度,水费*元/吨,按月缴清。乙方不按时交费,甲方有权给予停止水电。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履约保证金不再退还乙方。 五、乙方租赁以后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和原有设施,如需拆改、隔间、水电安装或装修,须经甲方同意,费用由乙方承担,期满后无偿归甲方所有。如因装潢造成房屋损坏的,就由乙方负责维修并承担赔偿责任。 六、乙方在租赁房屋期间,必须做好防盗安全工作,如室内物品被盗、损坏由乙方自行负责。 七、乙方在租赁期间如损坏甲方公共财物而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赔偿。 八、租赁期间,租赁房产除房屋倒塌、大面积毁损外,日常修理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九、租赁期间,乙方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不得经营有噪音、有污染的项目。特别是对于根雕等制作加工类经营项目,一律不得在本园内加工、制作,如有违反,每次扣履约保证金**%,二次以上解除合同,乙方应无条件搬离。 十、租赁期间,乙方应守法经营,依法纳税,保持房产场地内的环境卫生,积极配合创卫工作,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公共场所不乱堆乱放,否则酌情扣除履约保证金;乙方应采取有关措施加强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及其他当事方的损失。 十一、租赁期内如遇城镇规划拆迁等政府政策性调整时,甲方需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协议即行终止。甲方不负违约责任,不赔偿乙方的有关损失。租金按实际租用期结算,余款退回,不计息。乙方必须无条件腾空房屋。 十二、乙方租赁期间不得转租,如确需要转租的有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批准同意后办理转租手续;未经甲方同意转租的,视为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甲方有权解除原租赁合同,并有权向乙方索赔损失。 十三、租赁期满乙方应将房屋及附属设施完整移交给甲方,腾空时如有损坏或遗失,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损失。如不按时腾空,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甲方有权采取措施予以腾空。 十四、违约责任:如乙方中途无故违约,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履约保证金的违约金及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五、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份,县公共资源办一份。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消防安全责任书 出租方:浦江美术馆(简称甲方) 地址:浦江县城书画街*号 承租方: (简称乙方) 地址:浦江县城书画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浙江省消防条例》的规定,为确保乙方租用房屋的消防安全,经双方商定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责任: 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政策文件精神,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对出租房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宣传、管理职责,坚持“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工作方针,及时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乙方责任: *.对使用的出租房的消防安全负主体责任,对出租房内使用、经营活动消防安全负责。 *.应依法取得相应的经营资格,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如需经消防部门验收的,开业前,必须取得消防部门相应的证书,方可开业或使用。 *.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法规及各项防火规定,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消防通道畅通。 *.负责消防设施的配置、检查、维修、更换,并摆放在明显位置,同时经常对从业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做到“四懂四会”(即懂得岗位火灾的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懂得逃生的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 *.禁止利用出租房存放危险物品,禁止擅自安装和改装电源、线路。 *.严禁出租房“三合一”(即住宿、生产、经营一体)。 *.乙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警方报告。 *.自觉服从消防部门和甲方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提出的消防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 *.一旦发生火情,双方有义务及时报警,并积极组织抢救。 **.乙方每月要进行一次安全自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承租房屋及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负总责,确保完成承租期内安全责任事故零指标。 三、违约责任 *.若乙方管理不严,违反消防法规及安全管理制度,违反操作规程,引发火灾事故,应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承担法律责任。 四、其它条款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出租房合同到期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浦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下称甲方) 承租方: (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坐落于 环城南路***号东**号一楼营业房租给乙方使用。 二、租赁期限 *年,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原承租户中标的,从原租赁合同期满次日算起。 三、租金每年人民币 元整,三年租金共计 元整,三年租金于 年 月底前一次性付清。 四、租赁期间水、电费由乙方自行承担,按期上缴给甲方或甲方代理人。如水电不按时缴纳,甲方有权停止供水、供电。 五、乙方租赁以后,不得改变现有使用性质及现状、房屋结构和原有设施,如需拆改、隔间、水电安装或装修,须经甲方同意,费用乙方自行承担,期满后无偿归甲方所有。如因装潢造成房屋损坏的,应由乙方负责修复并承担赔偿责任。户外广告应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后安装,否则后果自负。 六、甲方如不能按时交付租赁房屋,三个月内,则租赁时间顺延,租赁时间按实际交房时间为准,不计利息。如超过三个月的,承租户可提出终止合同,退回已缴租金,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担任何其它责任。 七、租赁期间租赁房产除因房屋质量原因引起的倒塌、大面积毁损外,日常维修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八、租赁期间,乙方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不得经营有噪音、有污染、餐饮、娱乐、消防安全不合格的项目;仓库不得存储危化物品、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 九、租赁期间,乙方应守法经营,依法纳税,保持房产场地内的环境卫生,积极配合创卫、垃圾分类等工作;乙方应采取有关措施加强安全管理,防范火灾和人身安全等安全事故发生,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及其他当事方的损失。 十、租赁期内如遇城镇规划拆迁等政府政策性调整时,甲方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合同即行终止。甲方不负违约责任,不赔偿乙方的有关损失。租金按实际租用期结算,余款退回,不计息。乙方必须无条件腾空房屋。 十一、乙方租赁期间不得转租,如确需转租的,需经甲方书面同意,未经甲方同意转租的,视为违约,甲方收回承租权。 十二、租赁期满如乙方未取得新一轮承租权,则乙方应无条件按时腾空房屋,将房屋及附属设施完整移交甲方,腾空时如有损坏或遗失,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损失。如乙方不按时腾空,甲方有权采取有关措施,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三、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浦江县乡镇企业培训中心 (下称甲方) 承租方: (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坐落于 租给乙方使用。 二、租赁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如原承租户中标,从原租赁合同期满次日算起。 三、 年租金合计人民币 元整,在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交清。 四、乙方向甲方缴纳水、电押金人民币 元整,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元整。租赁期间如无违约事项,期满后退还(不计息),水电费由乙方按期上缴给甲方或甲方代理人。如水电费不按照缴纳,甲方有权停止供水、供电,所欠水电费在水电押金中抵扣。水电费由乙方向服务人员缴纳,服务费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租赁以后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和原有设施,如需拆改、隔间、水电安装或装修,须经甲方同意,费用乙方自行承担,期满后无偿归甲方所有。如因装潢造成房屋损坏的,应由乙方负责修复并承担赔偿责任。 六、甲方如不能按时移交房屋的,三个月内的,租赁时间顺延;超过三个月的,承租方可提出终止合同,退回已缴房屋租金、履行保证金、水电押金,并按同期一年定期存款利率由甲方向乙方计算支付延期交付时间的利息,不再赔偿其它任何损失。 七、租赁期间租赁房产除房屋倒塌、大面积毁损坏,日常修理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八、租赁期间,乙方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不得经营有噪音、有污染的项目。 九、租赁期间,乙方应守法经营,依法纳税,保持房产场地内的环境卫生,积极配合创卫工作,如影响县城创卫,酌情扣除履约保证金;乙方应采取有关措施加强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如发生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及其他当事方的损失。 十、租赁期内如遇城镇规划拆迁等政府政策性调整时,甲方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协议即行终止。甲方不负违约责任,不赔偿乙方的有关损失。租金按实际租用期结算,余款退回,不计息。乙方必须无条件腾空房屋。 十一、乙方租赁期间不得转租,如确需转租的由乙方提出申请,经甲方批准同意后办理过户手续,每次收手续费****元;未经甲方同意转租的,视为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甲方有权采取有关措施。 十二、租赁期满乙方应将房屋及附属设施完整移交甲方,腾空时如有损坏或遗失,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损失。如不按时腾空,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甲方有权采取有关措施。 十三、违约责任:如一方中途无故违约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履约保证金的违约金及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四、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县交易中心一份,县公共资源办一份。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竞价报名网址:http://***.******.***.***:**/pjztb/ztbinfo/infodetail_jjggthd.aspx?infoid=cefef*ce-****-****-*de*-******ec*d*c&categoryN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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