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分局关于2018年11月1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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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年处理*.*万吨铁桶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西区块东区块******内金******金******拟租用位于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西区块东区块的******的现有闲置厂房一幢(建筑面积约****平方米),投资***万元,购置先进的生产设备及设施、采用成熟可靠的生产工艺,建设铁桶(不含危废桶)资源化利用生产线。本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处理*.*万吨铁桶(不含危废桶)、并制成*.*万吨冷轧薄板的生产能力,预计可实现营业收入****万元,利润***万元,税金***万元。/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纳管,经金华市金西海元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衢江 气:项目少量污水站恶臭,加强污水站管理和维护,确保污水站正常运行。 固: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一般固废综合利用。 声:合理布局,在设备选型方面,装配质量好、低噪设备;同时加强对各种机械的维护保养,保持其良好的运行效果。对项目所需设备应选用先进的低噪音设备。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
公告时间:****年**月**日
联系人:金华市行政服务中心开发区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金华市行政服务中心*楼(开发区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