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汝南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关于汝南县双星鞋厂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所需的承接主体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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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南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关于
汝南县双星鞋厂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所需的承接主体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汝南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采购汝南县双星鞋厂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所需的承接主体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公示如下:
一、拟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名称:******
地址:汝南县汝宁街道西大街白玉街
二、项目基本情况:
货币化安置***套*****.**平方米;新建安置房***套,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具******有与开发性金融机构对接的有利条件,能够提供额度大、利率低、期限长的资金,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
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符合,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专家论证意见附后)。
四、其他需要公示的内容:
资金预算 *****.**万元
五、公示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年*月**日下午**:**前)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
汝南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霍先生 ***********
汝南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
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 ****—*******
汝南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