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关于磐安县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磐安县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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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简要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磐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受采购单位的委托,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磐安县分中心就磐安县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一、 采购人名称: 磐安县水务局 二、 单一来源编号: PACG****-DY-*** 三、 采购项目名称: 磐安县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项目 四、 采购组织类型: 政府集中采购-委托本级集采 五、 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简要规格描述备注*磐安县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项目*******项 六、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七、 申请理由: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的意见”(浙政办发〔****〕*号)、“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年)的通知”(浙水科〔****〕*号)、“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磐安县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年)的批复”(磐政办〔****〕**号)等文件要求,磐安县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的**个小型水利工程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 浙江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在全国首先开展,专业化、物业化管理目前尚处于探索阶段,市场主体不是很成熟,不成熟的市场给专业化管理单位的采购带来难度。而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专业性强,需定期开展工程检查、巡查、监测等工作,便于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处理整改意见,实时开展维修养护。拟将磐安县****年度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经采购人和专家组认真分析本项目实际情况和实施成本,结合周边县市同类项目采购价的相关情况,选择具有一定水利工程管理能力******作为本次单一来源采购的供应商,确保水利工程运行安全并长久充分发挥效益。 八、 拟定供应商: *、拟定供应商名称 ****** *、拟定供应商地址 磐安县安文街道江滨路**号 九、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专业人员职称专业人员工作单位陈初良中级磐安县发改局蔡有德高级磐安县财政审核中心陈芳华中级磐安县审计局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的意见”(浙政办发〔****〕*号)、“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年)的通知”(浙水科〔****〕*号)、“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磐安县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年)的批复”(磐政办〔****〕**号)等文件要求,磐安县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的**个小型水利工程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 浙江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在全国首先开展,专业化、物业化管理目前尚处于探索阶段,市场主体不是很成熟,不成熟的市场给专业化管理单位的采购带来难度。而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专业性强,需定期开展工程检查、巡查、监测等工作,便于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处理整改意见,实时开展维修养护。拟将磐安县****年度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经采购人和专家组认真分析本项目实际情况和实施成本,结合周边县市同类项目采购价的相关情况,选择具有一定水利工程管理能力******作为本次单一来源采购的供应商,确保水利工程运行安全并长久充分发挥效益。 十、 其它事项: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十一、 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 磐安县水务局 联系人: 傅夏夏 联系电话: ******** 传真: 地址: 磐安县安文镇江滨路**号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金华市磐安县财政局 联系人: 葛玲玲 监管部门电话: ****-******** 传真: 地址: 磐安县安文街道文溪南路**号附件信息:专家论证意见表.pdf***.*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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