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安顺开发区2018年幺铺片区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二次)交易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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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年幺铺片区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二次)交易结果公示公示基本信息标段(包)开发区****年幺铺片区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二次)项目业主安顺经济技******项目业主电话************招标人安顺经济技******招标人电话************招标代理机构贵州******招标代理机构电话************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控制价(最高限价)** %公示期****-**-**至****-**-**投标报价方式下浮率是否分项报价否发布媒体贵州省招标投标网及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标候选人公示名单排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中标候选人名称下浮率评分结果工期/交货期******************H安顺市建筑设计院** %**.**** 天******************M朗******** %**.**** 天*************************** %**.**** 天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职务姓名执业或职业资格职称项目负责人范培元建筑设计工程师(*********)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职务姓名执业或职业资格职称项目负责人张拥军一级注册建筑师(*********)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职务姓名执业或职业资格职称项目负责人袁飞建筑设计工程师(*********)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公示期至****年**月**日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第**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重要提示: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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