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榆林榆林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神木瑶渠110kV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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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政环批〔****〕**号榆林供电局: 你局《关于报审神木瑶渠***kV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榆供电函〔****〕***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和总体要求 该工程内容包括瑶渠***kV变电站、锦界Ⅱ变~瑶渠变输***kV输电线路工程和锦界Ⅱ变电站出线配套扩建工程,以上工程均位于神木市锦界工业园区。建设瑶渠***kV变电站一座,主变容量为*×**.*MVA,***kV进出线*回;锦界Ⅱ变~瑶渠变***kV输电线路长*×**公里,其中架空线路长*×*公里,电缆线路长*×*公里;锦界Ⅱ变扩建*个出线间隔。工程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占总投资的*.**%。 经审查,以上项目在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缓解和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同意你局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和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及运行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均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防止工程施工造成生态破坏和噪声扰民。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施工临时用地的原有土地功能。 (三)运行期变电站站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 (四)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变压器废油等危险废物应按程序向我局申报备案,并及时送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五)加强运营期环境监管,定期对变电站周围及线路附近的环境敏感目标进行监测检查,发现超标等问题,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环境安全。 (六)变电站按照无人值守建设,巡检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定期清掏,运往园区指定的污水处理厂处理;线路运行期不产生生活污水。 三、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四、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神木市环保局负责该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市环境监察支队对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五、你局应在接到本批复后**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送神木市环保局备案,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榆林市环境保护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