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巩义市公安消防大队办公楼及训练塔外墙改造工程二次中标公告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中标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受巩义市公安消防大队的委托,就巩义市公安消防大队办公楼及训练塔外墙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按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进行了评审,现将结果公布如下:一、项目概况工程地点:巩义市;预算金额:******.**元;建设规模:办公楼及训练塔外墙改造;谈判范围:工程量清单及谈判文件中包含的全部内容;工期要求:**日历天;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二、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媒介及日期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于****年**月*日在《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三、评审信息评审日期:****年**月**日评审地点: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评标室谈判小组名单:于济超、郭良正、陈振文四、中标信息中标单位名称:河南鑫******中标单位地址:安阳市北关区灯塔路办事处红星路*幢*单元*号中标金额:******.**元谈判工期:**日历天谈判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五、公示媒体及公示期限本公告在《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公示期限为*个工作日。六、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及金额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发改价格【****】***号有关规定,由中标人支付。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固定金额:****.**元。七、联系方式招标人: 巩义市公安消防大队 代理机构:******地址:巩义市新兴东路***号 地址:郑州市农业路**号联系人:陈先生联系人:徐女士张女士电话:*********** 电话:****-********邮箱:longhuadl@***.com各供应商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人签字)向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年**月**日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