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朝阳人民日报客户端技术开发及运营推广项目第一包:人民日报客户端安卓应用商店推广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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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人民日报社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人民日报客户端技术开发及运营推广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人民日报客户端技术开发及运营推广项目项目编号:****-****SITCN***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天舒、刘明阳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人民日报社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西路甲*号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天舒、刘明阳***-********、********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复兴门外大街A*号中化大厦(邮编:******)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可全面投放国内各应用市场,包括不限于:小米、应用宝、华为、***、Oppo、Vivo、阿里OS商店。 新增下载用户(CPD)不低于 ** 万/月,如连续两个月未能完成目标,采购人有权终止本次投放。 所有CPD需要确保真实用户,若发现存在机刷量采购人有权利立即终止合作并要求退还所有已结算款项。 按时提供日报、周报、月报等报表,在投放过程中,能够根据整体行业情况给出合理化的优化建议和调整手段。 新增下载量(CPD)数据以人民日报社自有统计平台为依据。实施时间:*年期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包括: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d)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e) 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f)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F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投标******购买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时间:****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登录中化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支付成功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招标文件售价:¥***.*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络标书销售 四、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五、开标时间:****年**月**日 **:**六、开标地点:北京金台西路*号人民日报社新媒体大厦**层东厅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