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萧县机关幼儿园器材设备仪器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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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县机关幼儿园器材设备仪器采购项目(二次)成交公告一、项目相关情况项目名称:萧县机关幼儿园器材设备仪器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xxcg**-*****采购方式:询价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采购日期:****年**月**日**时**分成交供应商名称:******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书香名邸小区成交金额:**.***万元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儿童*d健康检测仪及配套软件一套、儿童攀爬设备一套。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个日历天内供货评审委员会名单:王锁廷、刘先引、李梅采购人名称:萧县机关幼儿园地址:萧县龙城镇联系人:李梅联系方式:***********采购机构名称:萧县政府采购中心地址:萧县招投标中心三楼项目负责人:纵姗姗联系电话:****-*******收费标准:免费收费金额:*元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萧县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萧县招投标中心三楼,联系电话:****-*******。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被质疑人名称;*、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及主张;*、必要的法律依据;*、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质疑材料不完整的;*、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三、其他萧县机关幼儿园器材设备仪器采购项目(二次)中标(成交)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萧县政府采购中心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特此公告。萧县政府采购中心****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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