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阜阳阜南县公管局建立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记录制度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为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秩序,确保公共资源交易公开、公平、公正,防止领导干部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之便承揽工程和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县公管局建立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记录制度。
一是明确记录范围。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和我县其他领导干部存在授意、默许、串通或者放纵投标人、中介机构进行围标、串标谋取中标等**种情形予以记录。
二是开展全程记录。局各科室、交易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在承办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时,应当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及工作规程,对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作职责的,应当予以拒绝、及时报告并填写《领导干部插手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记录表》。记录情况每周上报一次,没有的实行零报告。
三是强化督查问责。局党组对记录制度执行情况定期进行督查,对督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研判,积极探索对领导干部用权监督的有效方式,对发现的领导干预插手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线索问题及时上报县纪委查处。相关工作人员发现问题包庇、隐瞒,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一经发现,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规定实施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