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防城港滩营乡那必村米茂组砂石道路工程(FCZC2018-J2-30017-GXJR)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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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受防城港市防城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年**月*日就滩营乡那必村米茂组砂石道路工程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一、 采购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滩营乡那必村米茂组砂石道路工程(FCZC****-J*-*****-GXJR)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滩营乡那必村米茂组砂石道路工程位于滩营乡那必村,总长为*.**公里,路基宽*.*米,砂石路面宽*.*米,混凝土墙肩墙***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日期:自成交公告发出之日起 **天内;工期:**日历天三、公告媒体及日期: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cn)、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告日期:****年**月*日 四、谈判日期:****年**月*日 评审地点: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防城港市迎宾路红树林大厦东塔)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朱俊兵、黄乃权、邓文丽五、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 *.成交供应商地址:宁明县宁凭路交通局内*.成交金额:贰拾肆万贰仟贰佰壹拾陆元整(¥******.**)六、联系事项:*.采购人名称:防城港市防城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地址:防城区金花茶大道 联系人及电话:吴健棠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地址:防城港市防城区河西开发区项目联系人及电话:廖佳玲 *********** *.监督部门:防城港市防城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七、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托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