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永丰县第二期恩江河道砂石开采权出让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永丰县第二期恩江河道砂石开采权出让招标公告受永丰县水利局(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现将永丰县第二期恩江河道砂石开采权出让向社会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详见招标文件): 一、项目编号: YF【****】ZHSL***号 二、招标标的及标底控制价 *、招标标的:永丰县第二期恩江河道砂石开采权出让(出让期限*年,****-****年)。 *、根据《永丰县第二期恩江河道砂石开采权出让实施方案》要求,本次出让河道采砂范围为南坝、槽下营前、高家、南村、邵家五个可采区和规划中*个保留区,以及恩江河道上所有桥梁(如高速公路大桥、环城西路大桥、舍下大桥、黄家大桥、五石大桥等)上下游按程序批准重点疏浚区域的河道砂石开采权出让。 具体位置及要求如下: (一)南坝可采区 南坝可采区,上起洋洲桥下游*千米,下止南坝桥上游*.*千米,河道长约*.*千米,开采区域面积为*.**平方千米,年控制开采总量约**万方(其中砾石*.*万方)。采区须新修运砂公路约*公里,并设置*个上岸点,具体地址由中标人提出申请,经县采砂办组织相关单位和辖区乡镇(村)予以确定后报县河道采砂管理领导小组批准。采区开采深度控制在*.*米以内,离河堤脚线**米外,控制采砂船(单船功率不超过**千瓦)数量为*艘。 (二)槽下营前可采区 槽下营前可采区,上起槽下村下游,下止恩江镇与八江乡的分界线,河道长约*.*千米,开采区域面积为*.*平方千米,年控制开采量约**.**万方(其中砾石**.**万方)。采区设置*个上岸点,具体地址由中标人提出申请,经县采砂办组织相关单位和辖区乡镇(村)予以确定后报县河道采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采区开采深度控制*.*米以内,离河堤脚线**米外,控制采砂船(单船功率不超过***千瓦)数量*艘。 (三)高家可采区 高家可采区,上起恩江镇与八江乡的分界线,下止高家桥上游*.*千米,河道长约*.*千米,可开采区域面积为*.**平方千米,年控制开采总量约**.**万方(其中砾石**.**万方)。采区设置*个上岸点,具体地址由中标人提出申请,经县采砂办组织相关单位和辖区乡镇(村)予以确定后报县河道采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采区开采深度控制*.*米以内,离河堤脚线**米外,控制采砂船(单船功率不超过***千瓦)数量*艘。 (四)南村可采区 南村可采区,上起吉抚高速公路桥下游*.*千米,下止藤田河入乌江河上游*.*千米,河道长约*.**千米,可开采区域面积为*.**平方千米,年控制开采量约*.*万方(其中砾石*.**万方)。采区设置*个上岸点,具体地址由中标人提出申请,经县采砂办组织相关单位和辖区乡镇(村)予以确定后报县河道采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采区开采深度控制*.*米内,离河堤脚线**米外,控制采砂船(单船功率不超过**千瓦)数量*艘。 (五)邵家可采区 规划中的江口可采区(七都乡蹄洲村下游至佐龙乡江口村),因交通条件不便且贮存量不大,开采成本较高设为开采保留区,暂不纳入本次招标。而利用七都乡邵家保留区设置一个可采区,包括邵家保留区和黄家桥下游疏浚区,采区范围从舍下桥上游*.*千米至黄家桥下游*.*千米,共长约*.*千米,开采区域面积约为*.**平方千米,年控制开采量约*.*万方(其中砾石*.*万方)。采区设置*个上岸点,具体地址由中标人提出申请,经县采砂办组织相关单位和辖区乡镇(村)予以确定后报县河道采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采区开采深度控制在*.*米以内,离河堤脚线**米外,控制采砂船(单船功率不超过**千瓦)数量*艘。 第二期恩江河道砂石开采权招标出让采取总量控制和统一票据制度,本次招标出让年砂石总量为***万方(其中河砂***万方、砾石**万方),三年砂石总量***万方。五个可采区三年内的河砂规划开采总量与招标出让总采量共差欠约***万方(年差欠约**万方)。为保障市场需求,河砂年差欠部分采取在保留区开设采砂点或禁采区设疏浚点等方式(均须由县采砂办提出规划意见,并报县政府批准)弥补。另外,确因县级以上重点工程建设需要扩大砂石开采量的,可经县政府批准后,依法按规定开采。 *、标底控制价及税费要求: (*)本轮永丰县恩江河*个采区作为一个标的捆绑招标,标底控制价为****万元(A值)。 (*)税费。相关税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政策标准,由有关单位据实征收,在合同期间内因政策调整税费征收标准,中标开采权人不得因税费政策变更而要求招标人实行补贴。 *、采砂权出让使用期限:*年。 签订采砂权出让合同之日起计算期间除发生等不可抗拒性自然因素外,一律不延迟开采期限。 三、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乙方在招标成交确认后*个工作日之内交清全部成交价款、招标佣金和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万元。 三、公告时间及所在地点 公告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年 *月 *日**:**时止。 标的所在地点:南坝、槽下营前、高家、南村、邵家。 四、招标方式及评标办法:公开招标,采用综合定量评标办法进行评标。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具有合法资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本次招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申请。 *、投标人应具有必要的采砂设备和采砂能力。投标人本人拥有吉安市范围内的挖砂船,或与本县招标区签订租赁协议的挖砂船,总量不少于*艘(含*艘);挖砂船单船柴油机功率不得小于**千瓦、大于***千瓦,且具有海事部门核发的有效船舶证书和船员证书。 *.按招标规定及时缴纳投标保证金。 *.书面承诺:(*)及时缴纳全部砂石开采权出让费,(*)履约保证金,(*)砂、砾石销售限定价格,(*)坚决执行砂石不销往本县区域以外,(*)承诺按招标文件里要求附件合同格式条款内容执行,只填写合同格式空白项。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资格审查材料 *.采砂申请书; *.投标人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属企业的需提交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委托办理的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属个体工商户的,须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投标人必须提供本人*艘(含*艘)以上采砂船和船员证手续原件和复印件;租赁的船只须提供租赁协议和被租赁采砂船手续的原件和复印件。 证件原件和协议书原件现场审查后即时退回,复印件收取存档,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七、投标保证金和资料费缴纳 投标人须在****年*月*日**:**时(北京时间)之前交纳 **万元投标保证金(应注明“永丰县第二期恩江河道砂石开采权出让招标”字样)和资料费****元(不退),投标保证金和资料费必须从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帐户或个体工商户负责人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不能提交现金。投标保证金和资料费一并交到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与账号(选择以下其中之一开户行与账号进账)信息如下: (*)户名:永丰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帐 号:****************** 开户行:江西永丰******营业部 (*)户名:永丰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帐  号:**** **** **** **** **** 开户行:******永丰支行 投标保证金和资料费以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到帐对账单为准,对于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和资料费的投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无效。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定标后*日内无息退还。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整。 开标地点: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投标保证金和资料费进账单、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负责人本人不能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负责人委托授权书和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文件(密封)进入开标会场。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整。 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文件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和永丰县第二期恩江河道砂石开采权出让招标承诺书一式二份,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以及送达投标文件不完整齐全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资格审查、招标文件下载 请投标人自行到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cn)下载永丰县第二期恩江河道砂石开采权出让招标文件等。 十一、联系人及电话 招标单位:郭先生 ****-******* 手机*********** 代理机构:高女士****-******* 手机*********** 十二、意向投标人应自行安排时间到标的现场进行考察。江西******                               ****年**月**日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