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春江西久和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宜春市公安局智慧监所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编号:久和-YC2018-061)竞争性磋商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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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西省宜春市公安局智慧监所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编号:久和-YC****-***)竞争性磋商采购招标公告******受宜春市公安局的委托,就其“智慧监所采购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本项目采用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谈判活动,欢迎受邀各供应商前来参加。一、项目编号:久和-YC****-*** 二、项目名称:宜春市公安局智慧监所采购项目三、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四、项目内容: 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万元) 参数要求 宜春市公安局智慧监所采购项目 * 批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和技术参数要求 五、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资格审查):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条件,有能力提供合同项下全部采购内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提供的营业执照需具有本项目相关制造或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两个月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警示信息截图和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开标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社保材料); (*)为保证质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提醒:投标时必须提供具有本项目相关制造或经营范围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或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投标代理人身份证;以上证书必须提供原件用于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要求内注明提供原件外,其他提供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于资格审查),原件验后退回。六、标书发售时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下午**:** (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除外)拟投标人可在此时间至******报名及查阅招标详细信息,否则,招标代理方有权拒绝未报名的投标人投标。地点:****** (宜春市天宝路台商大厦****室)。售价:人民币叁佰元/份,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得转让。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下列文件: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提供的营业执照需具有本项目相关制造或经营范围)、企业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验后归还) ②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七、评标方法和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二章评分细则)。八、开标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九、标书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年**月**日 上午*:**(北京时间)十、投标保证金: ******元整,投标人须在****年**月**日下午**:**时前从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足额缴纳,以实际到账为准 (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拟投标供应商名称或投标人名称,且应与投标书一致)。账户名:******账 号:**** **** ****开户行:中国银行宜春市宜阳支行十一、投标人须知:(*)招标代理服务费:参考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中标金额的**%为基数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详见招标文件。(*)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如不能参加此次投标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二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构放弃投标,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投标人投标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因资料证件不全、失效、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均视同无效投标。十二、联系方式(*)采购单位:宜春市公安局 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宜阳大道**号采购单位联系人:汤先生 联系电话:****-*******(*)招标机构名称:****** 详细地址:宜春市天宝路台商大厦****室报名联系人:李梦芝 ****-******* 项目联系人: 晏俊伟 ***********E-mail: ****** 邮编:******十三、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十四、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电话通知,请各拟投标人密切关注。 ******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