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2018年年度考核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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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公租房运营管理目标责任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公租房运营管理工作,督促和激励各级政府切实提高公租房使用效率,推动我市住房保障工作顺利实施,根据市政府关于考核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考核对象 各县、区人民政府,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管委会,市宜居投资(集团)公司。 二、考核范围 ****年度公租房建设分配、租赁补贴(租金补助)、后期维护管养、审计整改、信息公开、工作绩效等方面。 三、考核内容 (一)目标任务情况; (二)政策落实情况; (三)基础工作情况; (四)工作绩效。 四、考核原则 坚持效率优先、公开公正、奖惩结合的原则,通过全面、及时的考核,达到提高效能、强化配合、形成合力、促进工作的目的。 五、组织实施 (一)考核方式 采取年终考核和日常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年终考核由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组织相关单位组成考核小组,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检查、查阅相关资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日常检查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职能处室采取结合日常工作和现场检查的方式进行,。(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详见附表) (二)考核评分 考核采用评分制,分数为***分(其中日常检查分值为**分),具体分值根据本办法规定的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计算。 (三)考核结果运用 日常检查情况由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定期通报,年度最终考核结果于年底上报市政府,考核结果作为市政府评定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和有关人员工作实绩和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
****年**月